衡水科技工程学校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衡水科技工程学校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衡水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我校公开招聘教师9名。按照《衡水市2019年度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要求,现将我校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工作岗位见《衡水市2019年度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衡水市人社局官网http://rsj.hengshui.gov.cn)
二、招聘程序
通过衡水科技工程学校官网(http://www.hskjgcxx.com)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信息。
(一)、证件审核及缴费
1、证件审核时间、地点:已通过衡水市人社局报名程序完成报名并已审核通过人员请于下列时间:2019年10 月 14日至10 月15 日8:30-11:30,下午2:30-5:30),持相关证件到衡水科技工程学校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证件审核地点:衡水科技工程学校主办公楼211 房间。资格审核由衡水科技工程学校人事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来完成。(衡水科技工程学校地址:衡水市红旗大街2199号)
不能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及未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审核的,取消考试资格。
2、证件审核要求:
所有参加证件审核的应聘者必须交一份“衡水科技工程学校报名表”(表样见附件)、近期免冠小2寸彩色同版照片4张(不含报名表上的照片)。
※※※2019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持以下证明材料:
(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2)符合学历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就业协议书;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一份。
※※※本市户籍往届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持以下证明材料:(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2)符合学历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3)本市户籍及相关证明;(4)岗位要求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考生需出具由现就业单位提供的工作证明以及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一份。
※※※本市户籍往届已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持以下证明材料:(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2)符合学历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3)本市户籍及相关证明;(4)报考人员按人事管理权限由相关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意见及工作经历证明。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一份。
另外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者提供其人事管理权限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及同意报考的意见。
3、缴费: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按照衡水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现场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诚信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报考人员必须遵守诚信原则。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存在填报信息不真实、相关材料内容与报名资格条件不符等情况,即取消资格,并记入不良记录名单,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请考生随时关注衡水科技工程学校官网并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及时了解有关通知事宜。
(二)、考试、考核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有关事项
(1)、准考证领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告知准考证领取时间。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考试形式:考试采用笔试和试讲专业课程的形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试讲成绩。
※※※笔试
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专业能力测验,满分100分。笔试考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者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对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和招聘计划,分岗位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试讲环节人选,比例内末位理论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试讲环节,不足比例的全部进入试讲环节。笔试成绩、试讲人员名单及试讲时间、地点及要求在衡水科技工程学校官网公告。
※※※试讲
授课对象为中职学校学生,试讲内容为所报岗位的中职专业课程,主要侧重专业知识、动手能力及课堂管理能力。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试讲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岗位一(电子商务、会计学、财务管理)及岗位三(贸易经济、国际经济与贸易)侧重于电子商务、会计电算化、跨境电商等内容
岗位二(网络工程、软件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侧重于计算机网络基础及物联网基础等内容
岗位四(音乐表演)侧重于学前教育专业音乐课相关内容
岗位五、岗位六(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自动化等)侧重自动化、电气、电子工程;机械电子工程等内容。
试讲时须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通知单和准考证参加试讲。试讲前,考生抽签决定试讲顺序;考生抽签决定试讲顺序结束时,未到者视为放弃资格。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其试讲成绩。试讲成绩一般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试讲成绩。
根据招聘计划和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分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综合成绩如出现并列,试讲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试讲成绩仍相同者,由招聘领导小组择优确定人选。综合成绩和体检人员名单通过衡水科技工程学校官网公告。
(三)、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衡水科技工程学校统一组织,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衡水科技工程学校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五)、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确定好拟聘用人员后,由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按程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报市人社部门办理手续。
特别提醒: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试讲、体检、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填报不实、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况,即取消资格,并记入不良记录名单,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三、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本校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衡水科技工程学校人事处(柴老师、吴老师)
联系电话:2258086,2888003
衡水科技工程学校
2019年10月 8日